第一屆全國女子壘球超級聯賽競賽規則

 

壹、    宗旨

提昇壘球運動水平,鼓勵企業成立社會球隊,延續女壘球員運動生命,進而提昇女壘水準,並作為2010年廣州亞運會女子壘球代表隊選拔依據。

 

貳、組織

.指導單位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。

.主辦單位:台北市體育處、中華民國壘球協會。

.協辦單位: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。

 

參、競賽日期及比賽地點

一、98112327日。

、台北市青年公園.新生公園棒球場

 

肆、參賽資格

一、在本會登記有案之(甲級)運動團隊均得組隊參加,隊職員及選手每人限參加一隊,不得重複報名,否則取消參賽資格。

二、報名為選手後,則不得擔任為另一隊之隊職員。

三、國中以下學生(含國中)不得報名參賽。

四、本聯賽選手報名登錄後超級聯賽(下半季)不得轉換隊伍。

五、本會主辦之98年春季甲組聯賽前八名為參賽隊伍

六、其餘符合參賽資格第一至四項之隊伍得報名參加晉級資格賽

 

伍、報名辦法

一、截止日期:自即日起至1022日(星期四)止。

二、報名地點:本會E-MAILctasa.taiwan@msa.hinet.net

三、報 名 表:如附件,請用電腦打字,並需附球隊及球員照片電子檔。

四、報名人數:每隊領隊、管理、總教練各1名,教練2名,選手20

(每場比賽下場球員以17名為限)。

五、抽籤及技術會議:

98114(星期三)下午2時正假本會舉行,不再另行通知,

會後將決議及賽程公佈於本會網站,未能出席者請自行上網查詢。

 

陸、競賽制度

一、比賽規則:

採中華民國壘球協會出版之2006~2009國際壘球規則。

二、比賽制度:

1.採單循環制度產生上半季名次

2.晉級資格賽報名三隊以上採單循環制度取前二名(報名兩隊以下不

   比賽直接參加晉級賽)於總決賽時與年度第7.8名進行晉級賽。

三、比賽用球:華櫻牌SB700Y黃色比賽用球(本會審定合格)。

 

柒、計分:單循環賽時,勝一場得2分,敗一場得1分,棄權0分,總積分

多者為先。

 

捌、獎勵:

   一、頒發上半季前四名團體獎牌。

   二、年度勝投王.防禦率王.打擊獎前三名.MVP.最佳9(依守備位置評選)

       佳教練等個人獎項,將與下半季合併統計後頒發。

   三、年度團體前四名及個人獎項將視企業贊助情況頒發獎金(於下半季競賽規程

       中訂定)

 

玖、懲處:球隊經正式報名後,不得棄權比賽,參賽隊伍之隊職員或選手,若有

發生違反運動精神或未賽畢全程者依本會球隊輔導管理要點處理,並

報請主管機關議處外,並追繳補助款。

 

拾、申訴:比賽之一切申訴必須當場解決,否則不予受理。

 

拾壹、比賽附則

一、球員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查驗。

二、大會可因應情況更改、提前、延後比賽日期或暫停比賽,球隊不得異議。

三、每場比賽兩隊之攻守先後及球衣深淺穿著,需依照抽籤會議之決定。

 

拾貳、年度排名及總冠軍產生規則:

        a、年度總積分為上半季積分及下半季積分,合併計算後產生年度名次,

           年度前四名進行頁程賽產生總冠軍等名次。

b、上下半季之季冠軍得積分10.第二名7.第三名5.第四名4

   .第五名3.第六名2.第七名1.第八名0分。

        C、兩季合併計積分時,如遇兩隊以上積分相同時,視其季賽名次最高者為先先;若季賽名次皆相同時,則依d項之各項順序決定。

        d、兩季合併計積分時,如遇兩隊以上積分相同時c項規定未能訂出名次時,依下列各項順序決定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1、總失分少者為先。

            2、總得分多者為先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3、若以上各項皆相同時,抽籤決定。

拾參、本競賽規程經行政院體委會98929體委競字第0980024280號核准辦理,修正時亦同。